这里只是谈企业投资类的粤港车牌办理条件变化后是怎么样的?至于其他类型的指标,普通人达不到或者是不划算就没有细说了。
粤Z类车牌:到我省投资的国外、港澳台商户,其上一年度在我省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办港澳入出内地粤港车牌车指标:申办第1辆粤港车牌车指标的,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15万元以上;申办第2辆粤港车牌车指标的,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50万元以上;申办第3辆粤港车牌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100万元以上;从申办第4辆粤港车牌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辆粤港车牌车指标,多不超过15辆。
FV类车牌:我省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辆内地入出香港粤港车牌车指标。
值得注意的是纳税的条件不是恒定的,是可以有波动的。对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条件,不再区分山区和非山区,每年年底根据指标使用、口岸通行能力及全省企业纳税平均水平等情况进行调整,上下调整幅度不超过20%。
备注:港珠澳大桥口岸还是沿用着之前的办理条件。
指标有效期也有了新的变化:
有效期为1年。指标到期后,可以申请延期;符合以下条件的,延期1年:
(1)行走港珠澳大桥口岸的香港入出内地粤港车牌车指标,持有人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5万元以上。
(2)行走港珠澳大桥口岸以外其他口岸的港澳入出内地粤港车牌车指标,持有人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15万元以上,并以15万元为基数,每15万元可以办理1辆粤港车牌车指标延期。
(3)内地入出香港粤港车牌车指标,持有人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30万元以上。
(4)高新技术企业办理的港澳入出内地粤港车牌车指标,持有人须继续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
自申请获准之日起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严重损毁、灭失等特殊情况外,3年内不得更换车辆,不得在同1年内更换主驾驶人和后备驾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