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应在其内部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实施和保持文件化的OH&S 目标。
目标可行时应可测量,并与OH&S 方针相一致,包括预防伤害和疾病的承诺、符合组织应遵守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以及持续改善的承诺。
在建立和评审其目标时,组织应考虑组织应遵守的适用的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及自身的OH&S 风险。组织还应考虑其可选择的技术方案,其财务、运行与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方案以达到其目标。方案至少应包括:
a) 组织相关职能与层次为达到目标所规定的职责与权限;
b) 达到目标的方法与时间表。
应定期和在计划的时间间隔内对方案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调整,以确保达到目标。
⒋4 实施与运行
⒋4.1 资源,角色,职责,责任和权限
高管理者应对OH&S 及OH&S 管理体系承担根本的责任。
高管理者应通过下列方式展示其承诺:
a) 确保可获得建立、实施、保持和改善OH&S 管理体系所需要的资源;
注1: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技能、组织的基础设施、技术与财务资源。
b) 确定角色、分配职责与责任和授予权限以促进有效的OH&S 管理。角色、职责、责任及权限应形成文件并予以沟通。
组织应高管理层的一名成员承担特定的OH&S 职责,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角色和权限:
a) 确保OH&S管理体系根据OHSAS标准要求得以建立、实施和保持;
b) 确保OH&S管理体系的绩效报告提交给高管理层进行评审,并作为OH&S管理体系改善的基础;
注2:被高管理者指派的人员(例如,在大的组织中,一名董事会或执委会成员)可以委任部份职务给从属的管理代表,但仍保留其责任。
被高管理者指派的人员的身分,应向所有在组织控制之下工作的人员公开。
所有具有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展示他们持续改进OH&S 绩效的承诺。
组织应确保工作场所的人员负责其控制的OH&S因素,包括遵守组织适用的OH&S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