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是欧洲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法规。
2018年12月18日,欧洲公报发布了指令(EU)2018/2013,确定了1,7,7-基-3-(苯基亚甲基)自行车[2.2.1]庚-2-酮(3-亚苄基)樟脑)根据REACH法规第57(f)条作为高度关注的物质,3-亚苄基樟脑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它将在稍后添加到SVHC的候选列表中。
3-亚苄基樟脑的信息如下:
制造商和出口商在下列情况下通知ECHA,因为该物质已添加到SVHC候选清单中:
物质名称CAS号属性1,7,7-基-3-(苯亚甲基)双环[2,2,1]庚-2-酮(3-亚苄基樟脑)15087-24-8内分泌干扰性(Article 57(f)-环境)1,7,7-trimethyl-3-(phenylmethylene)bicyclo[2.2.1]heptan-2-one (3-benzylidene camphor)
1.含SVHC材料的产品,含量超过0.1%;
高关注物质不允许随便使用,只有经过授权才可添加至产品中。根据REACH法规第7.2条款的规定,当物品中含有SVHC候选清单中的物质质量分数超过0.1%,并且该物质每年进入欧盟超过1吨/年/公司,则该物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向ECHA进行通报, 提交欧盟 REACH法规第7条第(4)款所要求的资料。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豁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