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如果需要到国外申请专利,有两种途径可以选择:
一、通过PCT国际专利进入该国申请;
二、通过巴黎公约进入该国申请。
两途径的区别在于:
1、巴黎公约方式申请:在国内递交申请后,权期限12个月内进入目标国申请,否则专利的新颖性将被破坏。
2、通过PCT国际专利申请:在国内递交申请后,权期限12个月内先提交一份PCT国际专利申请,权期限延长至30个月,此后,再进入目标国申请。通过这种方式申请与巴黎公约方式申请的优弊分析如下:
2.1 PCT国际专利需支付一笔费用,此后进入目标国申请与直接申请的费用一样。
2.2 PCT国际专利的费用虽然是多支付的一笔费用,但好处在于:
(1)可以延长权日期,从原先的12个月延长至30个月,这样可以使进入德国或者其他国家申请专利的时间更加充足;
(2)PCT国际专利提交后,由PCT受理局进行一份全球范围内的检索,该检索可以使贵司掌握该项专利技术在欲的国家甚至是全球国家的授权前景如何,如检索报告显示不理想,可以节省有关费用;(3)PCT专利申请后,可以使贵司根据有关报告来进一步分析国际市场,避免因草率申请导致将来无法进入其他国家市场,因直接申请专利后,超出12个月的权日期后将导致不能再在其他国家申请专利。
综上所述,贵司在国外专利申请时,可根据上述分析选择是在目标国直接申请,还是先申请PCT专利后再在目标国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