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8日,欧洲(EC)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通报了指令草案,该指令草案规定了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或其他玩具材料中甲醛的特定。该修正案将根据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附件II的附录C进行。征求意见期至2019年2月16日。
具体和测试方法如下:
玩具材料 限 量 测试方法 备注
化合物 1.5mg/L(迁移) EN 71-10 and EN 71-11 低于EN 71-9规定的要求(2.5 mg/l)
树脂黏合木材 0.1mg/m3(挥发) EN 717-1 与EN 717-3的测试方法不同
纺织材料 30mg/kg EN ISO 14184-1 与EN 71-9相同
皮革 30mg/kg EN ISO 17226-1 -
纸 30mg/kg EN 645和EN 1541 与EN 71-9要求相同
水基材料 10mg/kg EDQM 方法 低于EN 71-9中的要求(0.05 %)
根据CLP法规(EC)No 1272/2008,甲醛被归类为1B类致癌物,并被玩具指令禁用。根据ANEC提供的科学证据,玩具安全组的“化学品”小组建议建议规范玩具中甲醛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