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场地:100m2
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凭证,产权证明,租赁合同。
2、劳务派遣相关的经营范围
3、消防凭证:消防合格验收证明
4、资金:200万实缴
5、劳务软件系统
二、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公司公章、公司章程
2、验资报告
3、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4、租赁凭证,产权证明,租赁合同
5、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清单
6、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页面截图打印
7、法人身份证与复印件
8、消防检验意见书
三、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受理人接收申请。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2、审核。核验材料,并组织实地核查,并于受理后6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3、审批。局领导于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批复意见。
4、办结。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送达。办结后于1个工作日内按法定形式送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