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药品经营许可证受理条件
1.具有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至少配备2名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4.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使用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具有立的区域;
5.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国家对经营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
7.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门店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立案调查或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立案调查并已结案的。
所需材料清单
1.《药品零售企业许可事项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3.药学技术人员证书;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
5.营业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6.拟办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文件体系目录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书面、现场、技术)---审批---办结---送达
联系人:华越国际闫经理
深圳华越国际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越国际),成立深圳前海自贸区,立足于经济特区中的特区,辐射全国。目前业务范围遍布全国主要城市,深度利用深圳经济特区的商事服务经验,服务全国客户,为企业战略投资出谋划策。
华越国际创始团队是一只由经管、财会以及多年服务经验的商事服务组成的商务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的服务。业务涵盖:公司注册、财务代理、资质审批以及各类金融牌照申请等综合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