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分享办一家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全流程

新浪微博
QQ空间
豆瓣网
百度新首页
取消

分享办一家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全流程

随着互联网活动的日益活跃,目前,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向公众提供信息的活动、数字化作品的企业也越来越多。涉及到动漫、小说、图书出版的都是需要办这个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I88-Z333-66ZO李经理但是会办这个证书的人却是很少很少,因为是相当难办的。我司利用14年行业经验,找到我们就是找到对的人了。

 

户经理:李经理

    联系电话:I88-Z333-66ZO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地铁站C出口金润大厦17B1

 

下面需要了解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概念是:

网络出版物,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范围主要包括:

 

(一)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

 

(二)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

 

(三)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

收购《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

 

那么具体什么情况下才需要去办网络出版服务许可呢?

看看你做的产品是否属于网络出版物,第二,你是不是在向公众提供这个出版物。如果二个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么你需要去办。

 

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很复杂:

1、因为什么是网络出版物有争议?电子书、阅读应用是网络出版物,那么游戏、电子地图、图片、视频、音乐、140字的微博、一段朋友圈的文字是不是网络出版物呢?

2、什么叫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这是指做一个可以发布以上内容的平台,定义为通过信息网络向大众提供网络出版物?还是指征集、编辑、制作、加工、修改、排序这些内容的行为?

所以,各种解读、各种分析,大家的头都大了。

说说我的理解:

 一、不怪大家。很不幸,这次新规扩大了网络出版物和网络出版服务的范围,但他自己也没说清楚。而且是故意的。咱们看看原文:

 1、网络出版物的范围包括:“()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

 2网络出版服务的具体业务分类另行制定。也没说清楚。

 

欲知详情,请拨打I88-Z333-66ZO李经理电话~

 

 

 

 


中融汇通(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你提供的“分享办一家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全流程”详细介绍
在线留言

*详情

*联系

*手机

网络出版服务信息

VIP推荐信息

热门搜索

深圳公司注册>深圳公司变更>分享办一家网
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
触屏版 电脑版
@2009-2024 京ICP证10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