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所需材料:
明确诊所的功能定位: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床位(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1、场所的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实际办公面积60平方以上,在一楼办公场所,好临街)。场所业主同意作为医疗用房的书面意见,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报告》或近3年的《房屋建筑安全检测报告》;
2、二次消防:消防部门出具的有关医疗机构用房的消防意见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消防备案回执等;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包括科室分布图);
4、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含医师、药济师、护士证;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证书及《深圳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证》或在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备案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