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广州融资租赁公司
转让全国融资租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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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全国融资租赁公司
1. 出资股东:由存续满18个月的境外具备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来发起申请;常规操作方式是:以一家注册在香港的公司来充当境外发起股东;如果是申请注册合资商业保理公司,那么中方股东方面,须是企业法人股东(自然人不可直接与外方股东联合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2. 注册资本:1000万美金起,现阶段无需实缴出资到位,按照章程约定期限完成出资即可。
3. 高管资格: 拟任董监高人员需具备3-5年的行业经验,如不具备,可协调沟通。
4. 注册场地:凭广州辖区内的实际经营办公场所地址证明去申请广州南沙自贸区的集群办公地址(属于虚拟地址)用于执照注册,或者直接将企业住所登记在实际地址。
5. 实际经营地:不限制。注册在广州南沙自贸区集群地址的融资租赁公司,可在全国各地实际经营开展融资租赁相关业务。
6. 注册申报时限:香港公司公证7工作日,外商投资备案3工作日,工商登记5工作日,刻章备案5工作日,整体需20-25个工作日。
7. 银行账户:企业基本户可申请在南沙自贸区的分支银行办理。,银行账户一般15个工作日审批出证。
广州南沙外商融资租赁公司行业扶持政策:
1. 注册资本规模达到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货币)以上的,低奖励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资本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奖励1500万元人民币;
2. 办公用房补助。融资租赁企业在南沙区租用自用办公房的(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每年按市房地租赁所公布的租金参考价的30%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期为3年,每年高不超过200万元;新建成或购置自用的办公房产,按每平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3. 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按照《广州南沙新区关于鼓励企业上市的暂行办法》,对当年新上市的融资租赁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50万的奖励。
4. 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业务。按照其为境外主体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对南沙新区年度经济发展贡献额的50%给予奖励。
南沙融资租赁行业政策依据:
1、《关于促进南沙新区总部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穗南开发改[2014]44号)
2、《广州南沙新区关于鼓励企业上市的暂行办法》
3、《关于促进广州南沙融资租赁业发展暂行办法》
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借鉴:
据华商投顾获悉:云南地方一国企就公租房保障性住房与租赁商达成业务合作,只是融资租赁具体应到地产领域的其中一部分。这些年,融资租赁业务由起初集中于工业生产,飞机等大型器械领域,到广泛应用于医疗器械,汽车租赁,共享单车,共享汽车,以及衍生出来的各类固定资产租赁。随着国内信用消费的普及率上升,依托以租代购模式的融资租赁业务,在消费分期方面有了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融资租赁的准入门槛会逐渐提高,但具体业务产品模式会更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