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如何处理?
导读:设立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如何处理?近期有部分刚接触会计的朋友在会计学堂的官网上向老师咨询这个问题,其实这个类型的财务知识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复杂,下文中小编将为大家做出详细的介绍。
答: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固定资产,属于无形资产.
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对于企业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升值,在帐务处理当中不予确认,无需进行帐务处理.
另又有一说: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转制企业固定资产评估增值,由原企业进行帐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等科目
贷:资本公积
涉及所得税的,还应当贷记"递延税款"科目.
该增值计入资本公积后,随净资产折算计入新企业股权.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后进行投资,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公允价值)
借:累计折旧(该项资产累计折旧余额)
贷:固定资产(该项固定资产原值)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增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