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A人才移民,很多人看到“”二字就 望而却步了,以为只有好莱坞和奥运才能申请。然而EB-1A也没有那么高不可攀,“”也并不等于“”,只要你在行业内有一定的亮点或影响力,就有可能满足EB-1A的申请条件,而给出的定义是:“具有一定能力的水准,足以证明申请者是该领域中少数的人物之一”。
什么是EB-1A?
美国职业移民(Employment Based First Preference Immigration,简称EB-1)又称“人才移民”(Priority Worker)。
所有“人才”,不需要证明劳工短缺,就可以直接递交移民申请,如果被批准,不需要排期,很快就可获得身份。而且,申请人无论身在美国境内,境外都可递交申请。
这些美国希望引进的人才又可以细分为三小类:
(1)EB-1A特殊人才;
(2)EB-1B教授和研究人员;
(3)EB-1C跨国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其中,EB-1A没有行业限制,只要在科学, 艺术, 教育, 商业, 体育等各个行业或领域中获得国家或国际上的认可,个人在该领域有一定影响力,都可以申请。我们环球每年帮助上白组家庭成功通过EB-1A拿到身份,所涉及的行业细分多达80余个,我们的客户中不乏的企业高管、大学教授、研究人员、甚至还有风水大师、宠物美容师等等。
EB-1A的申请条件
如何证明一个人在他的领域是的呢? 移民局接受两种申请:一种是直接获批的: 获得过一次性国际重大成就、或奖励、或重大发明创造的人才。例如:诺贝尔奖获得者、运动金银铜获得者,奥斯卡获得者,NBA全赛入选者等。仅凭这一项国际大奖,这些人才就会受到美国的欢迎,这边把获奖证书寄过去,那边就会把身份送上门。
如果缺少这种直接获批的证据,移民局就会采取两步论来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你是否真的是人物。
看你是不是能满足10项标准里至少3项。
1. 获得过或国际性奖项
2. 协会会员
3. 媒体报道过申请人及其成就
4. 担任过评委
5. 在所在领域,做出过性、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6. 刊物期刊等重要媒体上发表过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7. 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 在工作机构、组织担任主要领导
9. 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其他同行
10.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有票房收入、DVD等的销售量证明
当然,以上10项标准并不是全部,如果有其它类似的证据证明申请人的能力的,也可以作为申请条件递交移民局。 譬如,搞建筑的,也许他没有发表论文,但是他的设计图纸,一旦竞标公诸于众,就可以说是某种意义上的出版物了。 对于软件工程数来说,他的编程应用到软件产品上,就类似于作品发表。
满足了上述三项,就进入第二步——综合考量。
移民局会通过申请人的每一项条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带来的行业影响来考量申请人是否达到的标准,比如论文,移民局会看其发表的期刊等级以及引用量,或者协会,协会的入会标准、同级会员的行业地位也是考量的标准之一。
以上两步通过以后,就可以顺利通过EB-1A的申请了,移民局还有快速审理通道,从递交申请到获得批复只需15个工作日。
美国EB-1A与其他移民项目不同,相当个性化。美国是判例法国家,很多规定没有条条框框的硬性限制,移民局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都是通过以往的案例来判断。所以,EB-1A的申请对文案的度和律师的经验要求很高。我们合作的律所是美国本土做EB-1A的,对移民局的喜好和审案流程都十分了解,为申请成功率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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