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韦经理137*1530*7748 137*1530*7748(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上报资料
按照全国协会制定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评分细则”的要求逐项整理资料并上报,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
5、资料评审
由组织评审员对上报资料进行评审。自资料上报1个月内将资料评审结果通知申报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料评审合格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进入现场评审阶段。
6、现场评审
由组织评审员对申请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现场评审。
7、综合评审
由对申报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综合评审,并将资质评定结果报全国协会终审定。
8、发布
全国协会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发布审定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名单。
9、发证
(1)全国协会向审定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颁发《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资质证》分为正本和副本。
(2)《资质证》使用“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印章。
(3)全国协会提供网上《资质证》真伪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