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办事程序:商号(字号)查询->名称预先核准->准备设立登记须提交的文件材料->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或驳回通知书
二、办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订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须提交的文件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文件清单
1、公司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的决议,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聘任经理的决议或者决定;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住所使用证明;
9、注册完成
10、申请一般纳税人申请
11、税务专员考察场地
12、税务局见科长
13、打印一般纳税人核定通知书
14、报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