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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将老项目的开发商品先办理产权证,然后对外销售,能否适用于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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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将老项目的开发商品先办理产权证,然后对外销售,能否适用于简易计税?
  
答:老项目的开发商品办理产权证后再直接对外销售(不包含自用转为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开发商品),属于不改变开发商品的属性,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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