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变更股东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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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即两个以上不同国籍的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共同经营,共负盈亏,担当风险的有限责任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变更股东需要材料:

1、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2、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3、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

5、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6、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

7、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企业投资者与质权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后,应将下列文件报送批准设立该企业的审批机关审查:

1、企业董事会及其他投资者关于同意出质投资者将其股权质押的决议;

2、出质投资者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

3、出质投资者的出资证明书;

4、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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