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公司特点
1、当地政治、经济和贸易环境非常稳定;有良好的金融法律设施,方便各种金融机构或基金会的成立与发展;
2、为了鼓励经济发展,吸引外资,一个人可以完全拥有一家有限公司;同时,保护股东利益,无须公布受益人身份;
3、为各企业提供私隐保护,董事资料保密;
4、低税率,税务管制非常少;外地经营所得利润无须缴纳利得税,达到合理的目的;无须提供核数师报告,只需保留资料反映经济状况即可;
5、 公司可在世界各地银行设立公司帐户;
6、 公司后续服务简单,保密性,免税,政治经济环境稳定,便于融资上市;
条件要求
注册英属维京群岛海外离岸BVI公司的条件
1、公司名称:BVI公司起名自由,允许有中英文公司名称,但中英文名称需对应翻译;名称允许含有国际、集团、控股、实业、投资等字眼;同时可以在名称前加上自己喜欢的国家或地区名字:如:中国、香港等;公司名称以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 Anonyme或Socieded Anonima或上述字眼之缩写作结束语。(注:除得到特别批准,公司名称不能含有Assurance、Bank、Building Society、Chamber of Commerce、Chartered、Cooperative、Imperial、Insurance、Municipal 、Royal或Trust等字眼)
2、注册资本:标准授权资本为美金50,000,分为50,000股,每股美金1.00;(如注册资本发行之股数大于50,000股,加收费用USD1350)
3、公司董事:一人或一人以上;可由自然人或法人担任(自然人无国籍限制,需年满18周岁);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董事是董事会的负责人。
4、公司股东:一人或一人以上;可由自然人或法人担任;保护股东利益,无须公布受益人身份资料;股东名册须存放于BVI注册代理;公司只可发行记名股票。
5、注册代理/注册地址:公司需委任一个注册代理(我司提供);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注册代理之办事处;
6、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原则上并没有太大的限制,在合法的前提下可经营任何性质的业务;金融、银行、信贷、保险等特殊行业,需获得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