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指的是总公司下属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所以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立的法律地位,也不能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则不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立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控制子公司通常就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母公司对子公司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尤其是可以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许多公司往往会选择设立子公司或是成立分公司的方式来扩张自己,那么这两种方式有什么好处呢?下面多有米小编将为大家进行解读。
一、设立子公司的好处有以下几点:
1、子公司属于立的法人,只承担有限的债务责任;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方面;
3、由于子公司是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也立进行。同时子公司还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税收优惠待遇;
4、当东道国运用的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将能够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5、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有减征或免征预提税的规定。
二、设立分公司的好处有以下几点:
1、分公司的话一般比较便于经营,对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相对于子公司来说更低;
3、由于分公司不是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是由总公司一起合并纳税。而且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会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从而可以减轻税收负担;
4、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发生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所以不必负担税收。
结合以上内容所述,子公司和分公司两者间的税收利益还是存在比较大的差异,所以公司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酌情考虑,做出正确的筹划。如您在注册公司及其它方面还有疑问的话,欢迎您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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