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馆和领事馆所认证出的文件在该国家一样承认,所以出口的商业文件,驻北京大使馆、上海领事馆、香港领事馆都可以一样做认证的,不同的是北京是大使馆,其它地方的是领事馆拉,有些国家在北京只有大使馆,在其它地方没有领事馆的,由于北京大使馆的,所以出口企业商业文件很多都是在北京加签的。
所以,大家常见的词:使馆认证、领事认证、使馆加签,大家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同一表面意思。
领事认证(Embassy certification):是指外交、领事机构或法律授权机构通过确认公文书上终签署人身份及其签字和印章属实来证明文书可靠性的活动。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使馆认证主要包括民事认证和商业认证,民事认证,如出生、学历、收入/证明等;商业认证,如产地/证明、形式InvioceOICE、提单、保险单等。
领事认证的办理程序
申请与审核
我国出口企业在出口贸易业务中,根据进口国的规定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办理领事认证时,出口企业可以委托贸促会代为办理。
委托代理时,申请单位应填写《领事认证申办表》,提交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单据文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使领馆的规定要求(语言、份数、相关单据文件);
——单据文件合法有效、真实可靠、正确无误;
——单据文件应当是正式制作的,根据需要可以是正本、副本、甚至是复印件(如报关单),但不能为手写。
——单据文件卷面整洁,文字、签字应当清晰;印章不清、模糊,盖倒、重复盖两个章的单据文件不受理。
贸促会签证机构经审查,认为材料齐备、符合条件的,可以接受代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