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多未持有“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的秘书服务公司,陆续收到香港注册处下发的警告信件:勒令其停止任何有关香港信托以及香港公司注册服务相关的各项业务,否则将面临巨额罚款以及监禁
其实该项规定早在今年3月1日起就已经正式生效施行,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须向公司注册处申请牌照,并须符合「适当人选」准则,方可在香港经营提供信托或公司服务的业务。如今为了全面的落实该项政策,香港现联合各部门开始严厉打击无牌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的违规现象。一经定罪,可被香港处以罚款 100,000 元及监禁六个月的严厉惩罚。
因此我们建议各位注册了香港公司的朋友们,一定要留意自己的秘书公司是否持有牌照,如果发现有未持牌的秘书公司,一定要尽快更改成合规的持牌秘书,以免被的严查波及到,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