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年报要求和内容

  • 图片0
  • 图片1
  • 图片2
1/3
新浪微博
QQ空间
豆瓣网
百度新首页
取消

根据公司类型的不同,深圳公司年报分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和“商事主体”年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是指凡于12月31日前在深圳市登记的代表机构,都应按时提交年度报告。

 

“商事主体”年报是指凡于12月31日前在深圳市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商事主体),都应按时提交年度报告。

 

商事主体中的外商投资公司进行公司联合年报,联合年报是指不单单向深圳工商管理局提交年报,需同时向贸工局、财政局、深圳海关、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外管局等部门提交年报。

 

如需进一步了解公司财税税务问题,欢迎随时拨打深圳热线:或,深圳登尼特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了解更多资讯,欢迎登陆登尼特官网:www.tannet-group.com,www.sztannet.com

 

 


深圳市登尼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为你提供的“深圳公司年报要求和内容”详细介绍
在线留言

*详情

*联系

*手机

推荐信息

深圳咨询服务>深圳财务咨询>深圳公司年报
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
触屏版 电脑版
@2009-2024 京ICP证10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