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食品许可证公司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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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折叠食品经营销售
(1)行政许可申请表;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或业主身份证明材料);

(4)生产经营场所、场地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生产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比例不小于1:200);

(6)企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卫生认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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