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发明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审查阶段:
(1)初步审查:
局收到发明申请后,需经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公布阶段(发明)
发明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
发明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
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
小技巧: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文件递交的同时提交实质审查请求,这样可以相对加快审查速度。
发明申请的审批程序则增加了公布、实质审查两个阶段。
1.受理阶段
局受理处或局代办处收到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发出文件不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
缴纳申请费后,该申请将进入下一步。
注意:如未在限定时期内缴纳申请费,该申请将视为撤回;
一般而言,发明是受认可、价值、稳定性的一种技术,但发明审核时间较长。
相比于发明,实用新型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较低,但实用价值大、审批简便快捷、收费标准降低、抗风险能力强。
外观与其他两个不同,它保护的不是技术方案,而是产品的外观样式。
申请的审批程序主要包括受理、初步审查和授权三个阶段。
什么样的才能申请?
根据我国法规定:第二十二条授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效果。在中国,申请分为三种:外观申请、实用新型申请和发明申请。
授权: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证书。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
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
局将授予权,颁发证书,在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公报上公告;
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