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FORM L)、自8月1日以后向哥斯达黎加出口的货物可申请签发优惠原产的证书FORM L。
申请中国-哥斯达黎加FORM L原产地证书应提交哪些单据?
申请中国-哥斯达黎加FORM L原产地证书签证时,申请人提交《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FORM L原产地证书申请书》、按规定填制的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FORM L原产地证书、出口商品的商业发票副本及必要的其他单据。
出口商应在什么时间申请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证书应在货物出口前或出口时签发,如因以下原因未能及时签发的,可以在货物出口之日起12个月内补发,并在证书第14栏注明“ISSUED RETROSPECTIVELY”字样:
(1)由于不可抗力、非主观故意的错误、疏忽,或者依照可适用的缔约各方法律认为合理的其他特殊情形,未在出口前签发原产地证书的;
(2)或者授权机构确信原产地证书已经签发,由于技术原因,原产地证书在进口时未被接受的。补发证书的有效期应当与原证书的有效期相一致。
申请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出口产品需符合什么条件?
凡申请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出口产品,符合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及相关操作程序(见本网站办事指南-原产地业务)和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表中所列原产地标准。
若自己公司办理不了哥斯达黎加FORM L原产地证怎么办?
若贵司自己办理不了可代理出具一份FORM L原产地证给客户即可,贵司仅需填好FORM L原产地证格式交给我司来办理,我司代办一个工作日出证,证书可查询真伪;
中国-哥斯达黎加FORM L原产地证格式如何填制?
栏:填写出口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
第二栏:填写生产商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
第三栏:填写收货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
第四栏: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货港和卸货港
第五栏:可以填写顾客订货单号码,信用证号码等其他信息。
第六栏:按顺序填写货号编号,多不得超过20项。如多于20项应另申请一份证书。
第七栏:填写包装上的运输唛头及编号。
第八栏:填写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并使其能与发票上的货名及H.S.编码上的货名相对应。
第十栏: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
(一)如货物为完全原产,填写“WO”
(二)如货物为由符合规定的原产材料生产的,填写“WP”
(三)产品符合特定原产地规则及其他要求的非原产材料生产的,填写“PSR”。
第十一栏:注明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
第十二栏:注明发票号、发票日期及货物的价格。
第十三栏:填制申报日期,申报员签名,加盖公章。申报日期应为实际申报日期。
第十四栏:填制签署日期,由经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名,签证机构加盖“FORM A”字样的签证机构备案印章。填写签证机构的电话号码、传真及地址。审证日期应为证书录入日期或实际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