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进口食物清关要准备什么
一、进口食物收货人存案
进口水产品商品的收货公司应处理进口食物收货人存案,未经存案的收货人不得进口水产品。
有必要处理进口食物收货人存案的,在国家质检总局“进口食物进出口商存案处理体系”向企业工商注册地查验检疫部门请求存案,经宁波出入境查验检疫局初审后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审阅发布。
已处理进口食物存案的企业名单可在“进口食物进出口商存案处理体系”查询。
进口食物收货人存案具体要求及程序详见“宁波查验检疫局网站食物安全监管—进口食物查验监管—进口食物收货人存案”栏目。
二、输出国家及国外工厂的准入资历
进口水产品须从答应向我国出口水产品的国家及国外注册出产加工企业进口,各进口企业在进口前应了解拟进口水产品的输出国家及国外注册出产加工厂是否列入准入名单。不能从未列入的国家及注册出产加工厂进口水产品。
进口水产品的输出国家名单,详见“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出口食物安全局—进出口查验检疫须知—进口水产品--《已与国家质检总局承认输华水产品查验检疫证书的出口国(区域)名单》”,该名单动态更新;
获得在华注册资历的水产品境外出产企业,详见“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出口食物安全局—进出口查验检疫须知—进口水产品—关于发布获得在华注册资历的进口水产品境外出产企业相关世界(区域)名单”,该名单动态更新;
三、承认产品是否为初次进口
进口水产品前需承认是否为初次进口产品,其中:
属初次进口的质量安全和检疫危险较高的水产品(不包括HS编码为16章、20章、21章的水产品种类),由总局安排开展危险剖析断定其危险控制措施,并获得输华查验检疫准入资历后方能进口;非初次进口的水产品,方可正常进口。
遇不清楚拟进口水产品是否为初次进口产品时,可致电水产品进口口岸查验检疫安排咨询。
四、需批阅进境水产品的检疫批阅处理
养殖水产品、日本输华水产品、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等水产品进口的,还需处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请求时随附相关材料向口岸查验检疫安排提出,经我局初审后上报国家质检总局批阅。
需求处理检疫批阅的,获得许可证后方可签署外贸合同并进口。
五、进口后查验检疫
水产品进口后,向进境口岸查验检疫安排报检并获得通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