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为出口货物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主要分为三大类: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优惠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证书。
1)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俗称一般原产地证书或普通原产地证书,英文名称为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C/O或CO。
我国主要针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比如中东、非洲、东南亚、中南美洲等地的国家。
2)优惠原产地证书
优惠原产地证是可以享受特定的关税减免优惠的产地证。
优惠原产地证可分为单边给惠的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39个发达国家,美国除外)和互惠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如FORM B、FORM E、FORM P等)。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授权的可以签发原产地证书的机构是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各地贸促会,其他机构都无权签发。
3)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是针对一些特殊行业的特殊产品,比如农产品、葡萄酒、烟草等,根据进出口监管的特殊需要而产生的原产地证书。这些特殊行业的特殊产品应符合一定的原产地规则才能合法进出口。
优惠原产地证书
优惠原产地证书包括绝大多数发达国家给予我国的普惠制待遇(FORM A证书),以及中国与一些国家或地区签订有双边或多边优惠贸易协定的。
1.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
根据普惠制给惠国原产地规则以及有关要求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就是FORM A证书,FORM A证书是受惠国(主要是发展中国家)货物出口到给惠国(主要是发达国家)时享受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的原产地凭证。
FORM A证书上所列的商品只有符合对应给惠国的普惠制原产地规则时,才有资格享受关税减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