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XXX年6月13日,我公司在深圳市XXXX路60-2号在处理废水排放过程中,通过总排口排放的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出现超标情况,此行为违反了《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及管理层环保守法意识不清淅,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环境管理不规范。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至今排放废水稳定达标,但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仍然深感愧疚,在此就本公司违法排污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 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
二、 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 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深圳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XXX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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