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简介
全国经济技术资格考试也称作经济技术资格考试。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决定在经济人员中实行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经济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则上只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置考场,必要时可在县设置考场。
2014年经济师考试时间:11月1日[1]
上午 9:00-11:30 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初、中级)
考试科目
经济师
初级和中级均2个科目,具体是:《经济基础知识》、《知识与实务》。
注: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技术资格考试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初、中级《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12个,其中运输分为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