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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房产律师讲解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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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房屋需要对房屋所有人进行一定的补偿。可现实生活中被拆迁人不清楚房屋拆迁怎么补偿,下面就让沈阳房屋拆迁律师给大家介绍一下房屋拆迁补偿方法:

  一、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拆除城镇居民私有房屋的补偿办法

  (1)以房换房

  即拆迁人提供与被拆除的房屋在位置区域、面积、成色、质量等方面大体相当或价值相当的房屋,与原房屋对换所有权。以房换房后,拆迁人不再予以补偿,也不再另行安置住房。如果提供的房屋与原房屋不相当,则由受益的一方补偿其差额部分。

  (2)易地原拆原建

  它是指拆迁人在城镇规划部门划定的地区,在约定的时间内,利用原房旧料,按照原房的结构、面积、质量和使用条件易地还建。被拆迁人亦可自拆自建,由拆迁人提供建房用地并补偿所需的工料费和运输费。易地重建房屋的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

  (3)易地重建

  拆迁入易地另建住房安置被拆迁人,双方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原房作价补偿。拆除私有房屋,应当由当地房屋产权监督处和旧产估价处确定产权和旧产价格。

  2、拆除城郊农民房屋的补偿办法

  拆除农民自住房屋应本着原拆原建的原则,充分利用原房旧料,由拆迁人补助工费和材料,由农民自行迁建或乡村按规划统一迁建。

  拆除农民的出租房,不再还建,应给予作价补偿。承租人如系城镇居民,并且是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承租的,由拆迁人安置承租人。

  拆迁已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房屋,应按城镇居民房屋的估价标准进行补偿,被拆迁人由拆迁人负责安置,双方应建立租赁关系。

  农民房屋的附属物,如门楼、围墙、厕所、猪牛羊圈等等,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温情提示:如果您遇到拆迁补偿问题请及时咨询辽宁震徽律师事务所,擅长领域:公司法律顾问, 高法再审,房地产,建筑工程,经济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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