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或者声音等,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凡依照《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和《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均可申请商标注册。[2]
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注册商标其他事项的,应当使用汉字逐项填写申请书,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潦草。
在一份申请书中不得填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填写的商标名称与附送的商标图样一致。
集体商标。集体商标(COLLECTIVE MARK),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在有些国家,也可能由一些企业的联合会作为代表去注册,有时由领导这些企业的代行注册。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用户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具有共同的特点。一个使用着集体商标的企业,有权同时使用自己占的其他商标。我国、美国、多数大陆法系的西方国家、一些东欧的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商标法中,都有给予集体商标以注册保护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