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要求:
2017年7月底前,主要实施涉及切实转变职能、推进贸易转型升级等方面事项
2017年12月底前,主要实施涉及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等方面事项
细则分析:
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的事项,共19条
在沈阳片区范围内复制推广的事项,共86条
涵盖范围:
涵盖职能转变、投资领域改革、贸易转型升级、金融开放创新、老工业基地结构调整和加强对外开放合作6大方面
实施要点:
沈阳片区管委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责任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检查
3月29日,沈阳市对外公布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首批政策清单(以下简称《政策清单》),将实施涉及转变职能、推进贸易转型升级、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等方面事项。
《政策清单》共105条。其中,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的事项19条,在沈阳片区范围内复制推广的事项86条。涵盖职能转变、投资领域改革、贸易转型升级、金融开放创新、老工业基地结构调整和加强对外开放合作6大方面。首批政策清单的公布,标志着自贸区的建设又向前推进了一步。结合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实际,全市将分阶段实施《政策清单》。今年7月底前,主要实施涉及切实转变职能、推进贸易转型升级等方面事项;今年12月底前,主要实施涉及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等方面事项。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推进涉及电子营业执照,航材、航油保税仓储业务、科创企业投贷联动等方面事项。
其中,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的事项包括:一站式行政审批。企业简易注销。鼓励“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允许带产业项目挂牌。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制度。电子营业执照,探索企业登记全流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实施“双告知”制度。实行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制度。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改革。境外投资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项目审批和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改为备案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