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制作需要大量的文献资料支撑,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分析报告、行业数据统计、企业经营报告等。这些文献资料是标书制作的重要依据和支撑,标书制作公司需要收集并整理这些资料,从而标书内容的真实可靠性和性。
标底
是由招标人(招标单位)组织人员为准备招标的那一部分工程或设备计算出的一个合理的基本价格,它也是招标人(招标单位)准备付出全部费用的额度。它不等于工程(或设备)的概(预)算,也不等于合同价格。标底是选择中标企业的一个重要指标,在开标前要严加保密,防止泄漏,以免影响招标的正常进行。标底确定得是否合理、切合实际,是选择有利的投标企业的关键环节,是实施建设项目的重要步骤。确定标底时,不能认为把标价压得越低越好,要定得合理,要让中标者有利可图,才能调动其积性,努力完成建设任务。
投标书(bidding documents )是指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书的条件和要求,向招标单位提交的报价并填具标单的文书。它要求密封后邮寄或派专人送到招标单位,故又称标函。它是投标单位在充分领会招标文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调查的基础上所编制的投标文书,是对招标公告提出的要求的响应和承诺,并同时提出具体的标价及有关事项来竞争中标。
投标书是招标工作时甲乙双方都要承认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因此逻辑性要强,不能前后矛盾,模棱两可,用语要精练,要简短,对政策法规的准确理解与执行,有利于标书制作者剔除歧视性条款,是对甲方(采购方或发包工程方)“出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传统观念的强力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