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发明创造知识产权的一项法律制度。《专利法》第9条第2款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先申请的人”,这就是“先申请原则”。因此,凡具备专利条件的发明创新都应及早申请专利,以获得国家的法律保护。
申请专利必需按照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和必要的附图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等文件。专利申请文件可以由申请人自己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人撰写。
专利权的维持
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于每一年度期满个月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专利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专利权自应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申请审查程序:
(1)受理阶段
(2)初步审查阶段
(3)公布阶段
(4)实质审查阶段
(5)授权阶段
(6)复审阶段
(7)专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