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Inventory)有时被译为“存贮”或“储备”,是为了满足未来需要而暂时闲置的资源,人、财、物、信息各方面的资源都有库存问题。
对国家物资主管部门下属的物资经营者来说,库存主要包括大宗按计划进货供应的物资、年度计划尚未安排具体用户和用途的待分配物资、发挥“蓄水池”作用购进的物资和正常供应所需周转库存等
一般而言,在库存上有更大的投入可以带来更高水平的客户服务。长期以来,库存作为企业生产和销售的物资保障服务环节,在企业的经营中占有重要地位。
对于一个制造型的企业而言,如何设置和维持一个合理的库存水平,以平衡存货不足带来的短缺风险和损失、以及库存过多所增加仓储成本和资金成本则成为一个企业解决的问题。
回收库存,库存指的是仓库中处于暂时停滞状态的物资。这里要明确两点:其一,物资所停滞的位置,不是在生产线上,不是在车间里,也不是在非仓库中的任何位置,如汽车站、火车站等类型的流通结点上,而是在仓库中;其二,物资的停滞状态可能由任何原因引起,而不一定是某种特殊的停滞。这些原因大体有:①能动的各种形态的储备;②被动的各种形态的超储;②完全的积压。
流程编辑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在达成基本的收购意向后,双方必然有一个准备阶段,为后期收购工作的顺利完成作好准备。这个准备过程必然涉及双方相关费用的支出及双方基本文件的披露,如果出现收购不成或者说假借收购实者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行为,必然给任一方带来损失,同时为防止被收购方有可能与他人磋商收购事宜及终拒绝收购的问题,有个锁定期的约定,因此这个意向书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足够的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