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鉴定:
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对房屋内六处墙体进行拆除,其中有三处墙体为非承重墙,墙厚均为120mm,故本次不对其进行修复;另外三处墙体Q1~Q3为承重墙,拆除承重墙体长度分别为250mm、320mm和650mm,高度均为2400mm,厚度均为240mm。拆除部分Q1~Q3为承重墙体,破坏了房屋结构,为此,业主对拆除墙体Q1~Q3进行了修复处理。
修复方案:
根据业主提供的房屋局部墙体修复方案(附录II)可知:1)对被拆除墙体Q1~Q3采用MU15的烧结砖和M10的水泥砂浆按原尺寸重新砌筑,墙体上方接缝处采用C40灌浆料浇筑并填实,新砌墙体与原墙体植入6@500钢筋拉结;2)墙体两侧采用双向钢筋网和水泥砂浆对新砌墙体进行加固处理,钢筋网采用纵横向6@300,砂浆层厚3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