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金1300万元,是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物资回收,是山西省商务厅批准的,商务部备案的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的再生企业。公司前身为山西省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成立于1971年,是隶属于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全省较早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的国有企业。
我国报废汽车拆解行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截至目前,全国报废汽车拆解基地已达633家,超过80%的县级区域都设置有报废汽车回收网点,有力地推动了行业发展。然而,由于存在非法倒卖报废车的问题,汽车拆解行业的社会认知情况并不好。 由于目前报废汽车拆解后材料、零部件的去向都无法追溯,导致部分地区的非法回收企业通过倒卖、拼装,使大量本应报废的机动车流入二手车市场或贫困地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因此,公众一度把无序经营的帽子扣在了有经营资质的正规企业头上,严重影响了社会对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认知。 高延莉表示,根据拆解量和注销量数据,的确可以看到大量报废汽车未经过拆解,非法流入市场。这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也需要社会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不同于一般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属于环保型加工类公益性企业。报废汽车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不仅存在安全隐患、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同时还会导致大量的金属、橡胶等资源浪费。”
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长,报废汽车数量也逐年增加。 “原来的《办法》在2001年发布,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7年多,有些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新的情况,这次修改的内容很多,修改的力度很大。”王炳南在回答光明日报记者提问时说,新的《办法》了以人民为中心,了市场配置资源,了绿色发展理念,了公共服务。 长期以来,由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存在着技术水平较低的问题,有毒有害污染物成为拆解的“副产品”,造成环境保护方面的隐患。 “新通过的《办法》大的制度创新就是绿色发展。”王炳南介绍,为鼓励老旧汽车报废,根据新修订的《办法》,报废机动车的价格将由双方自主进行协商。这将有助于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