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输出亦称劳务出口。通常是指具有某种劳动能力或特长的劳动力人口,以活劳动的形式为外国或外国经济组织提供某种效用并获取相应报酬的一种社会经济活动。大规模的劳务输出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50—60年代,西欧、北欧以及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经济获得很大发展,迫切需要补充劳动力;70年代起,西亚石油输出国崛起,规模宏大的基本建设也需要大量劳动力。
这一用人方式早起源于日本、美国。它的特点是劳务派遣企业 "招人不用人",用人单位"不招人用人",这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用人模式,是国际上十分流行的用工形式。随着我国的不断深化、社会劳动保障制度的完善以及新一代求职者就业观念的变化,劳务派遣开始在不同层次的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得到发展。并顺应着这种国际化的趋势成为今后劳动力市场不断成熟完善的用工模式。
我国的对外劳务合作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可以上溯到秦汉时期。我国近代的劳务输出,在战争(1840年)之后即有雏形。19世纪中叶,北美、澳洲大陆发现了金矿,由于黑奴买卖已经停止,加之当时的清把移居海外的中国人当作“贱民”、“弃民”对待,采取不予保护的政策,殖民者便趁机通过利诱、拐骗、强拉等不法手段,掳掠了大量中国劳动力,即“华工”。这是我国近代劳务输出的开端。
上世纪两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派出了大量劳动力,为英、法、俄以及东南亚国家抵抗德、意、日法西斯的侵略提供了的后勤支援。由于我国这一时期劳动力的国际流动并不以经济利益为目标,带有很强的为战争服务的性质,因此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劳务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