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规定及业主委托要求,针对受检房屋的特点和实际状况,本次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1)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及图纸复核;
(2)房屋使用情况调查;
(3)房屋完损情况调查;
(4)结构承载力复核验算;
(5)鉴定结论及处理建议。
结合现场实测数据,根据实际吊车布置情况,考虑构件实际尺寸,对该批厂房进行承载力鉴定,采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PKPM V2.2 STS模块对不利刚架进行验算分析,验算结果表明在增设屋面分布式发电站(2#车间新加跨部分屋面无光伏板),且增设荷载不大于0.13kN/ m2时,1#车间刚架主体结构及檩条承载力均满足计算要求。2#车间A轴刚架柱下柱平面外稳定应力比不满足计算要求,檩条承载力满足计算要求。
插层主体结构强度检测
现场采用表面硬度法对插层钢立柱及主梁的强度进行现场抽样检测,依据《金属里氏硬度试验方法》(GB/T 17394.1-2014)、《黑色金属硬度及强度换算值》(GB/T 1172-1999)、《碳素结构钢》(GB 700-2006)评定钢材的抗拉强度。检测结果表明,受检插层钢立柱及主梁材质均为Q235
测量结果表明,受检房屋钢立柱大侧向位移为3mm,部分柱垂直度大于《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规定的限值(柱构件垂直度测量包含施工误差)。
选用有相应标准的检测方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于通用的检测项目,应选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对于有地区特点的检测项目,可选用地方标准;
(3)对同一种方法,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一致时,有地区特点的部分宜按地方标准执行,检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操作要求应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4)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确有差异或存在明显不适用问题时,可对相应规定做适当调整或修正,但调整与修正应有充分的依据;调整与修正的内容应在检测方案中予以说明,必要时应向委托方提供调整与修正的检测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