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合理布局、示范带动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整体布局,推动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坚持特色、分类指导的原则,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建立分类评价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意见》提出六个方面任务举措。一是大力集聚创新资源,吸引培育创新人才,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二是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对科技创新创业的服务支持,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三是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推进产业迈向中。
强化考核评估导向。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孵化情况列入国家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创新型省份、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等相关评价指标体系。
加强政策落实与宣讲。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免、小型微利企业免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免等支持政策,推动降低执行门槛。
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的财政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调整完善科技计划立项、任务部署和组织管理方式,对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给予直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