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中国任何一条商业街上,都能随处看到在商标边缘标注TM的商标。所谓“TM”是英文“TradeMark”的缩写,其意为商标。与“R”代表的注册商标(RegisteredTrademark)不同,在中国的商标中并没有关于TM的使用规定。这意味着是否使用以及如何使用TM完全取决于商家自己。那么这样一个缺乏法律明文规定的标志就成了“鸡肋”了么?其实不然,TM商标即使在现行商标的环境下,仍然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中国现今的市场环境下,抢注商标的行为十分猖獗。只要某个“IP”获得了一定的度,马上就会有一大批人以各种方式抢注这个商标。或直接注册,或模仿,或将不同要素掺杂在一起,目的就是要消费者看到他们抢注的“LOGO”就能想到成名的“IP”。诺奖得主“屠呦呦”,篮球“乔丹”都未能幸免,甚至方便面也有了“康帅博”,餐厅也出现了“麦肯基”。而这些“IP”的所有人很多缺乏在中国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意识,更不会去注册商标。在这种情况下相关当事人当如何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一直是一个难题。
总而言之使用TM就是相当于给自己的品牌上了一个保险,如果有一天品牌被抢注成了商标,能够更容易的证明“在先使用”。对于仍在创业的创业者们来讲,品牌能否做成功靠的是努力和天时,而TM可以充当保护胜利果实的一道防线,在尚未来得及注册商标之前,将抢注者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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