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条件:
(1)企业投资者应具有经营商业保理业务或相关行业的经历。
(2)企业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
(3)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名以上具有金融领域不少于*年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管理人员。
(4)企业应当以公司形式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人民币,且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
(5)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业务流程操作、监控等制度。
(6)兼营商业保理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的规定。
2、提供资料
(1) 《从事商业保理(含融资租赁兼营商业保理)业务企业信息登记和告知承诺表》
(2)拟设立企业内部在风险评估、监控等风险控制方面的制度规定;
(3)投资者经营商业保理业务或从事相关行业经历******
(4)拟设立企业管理人员及风险控制部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