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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深圳地税局以一则“温馨提示”的方式,在其平台上低调叫停合伙制PE税收优惠政策,对此,曾一度引发深圳创投行业的热烈争议。《南方日报》当时也进行了跟踪报道。
几个月后,这项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到底如何?10月21日在常务会议上提出“要用税收减法,换取‘双创’新动能加法”后,深圳对创投的税收政策是否有新的转变?
深圳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3月份之所以叫停合伙制PE税收优惠政策,符合当时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总局当时出台的文件明确各地要清除地方性优惠政策,以避免税收政策洼地。
“当时确实有一些创投业界人士反映很强烈,甚至有人提出会离开深圳,去有优惠政策的地方。其实,大家都清楚,深圳吸引创投产业的原因,不是优惠政策,而是这里的城市质量和良好的营商氛围,这里的法制水平、服务能力、配套设施都是全国的,这里的土壤适合创新企业,这里的创新基因也深受各地创新企业的青睐,因此,绝大多数企业也不会因为一项优惠政策的取消就会随意搬迁。”该负责人说。
不过,这位负责人同时也指出,按照中央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相关政策,如果地方认为某些税收优惠政策很有必要保留时,可以向中央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提出保留优惠的申请。“所以3月份我们并没有正式发文,而是以温馨提示的形式出现,措辞上也只是提出要‘暂停税收优惠政策’。”
该负责人透露:“经过多次跟深圳的创投人士座谈,深圳地税局把行业的意见上报给国税总局后,目前,深圳的合伙制PE税收优惠政策仍在继续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