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废物的危害性来讲,危废处理包括有害废物或危险废物及非有害废物或危险废物两类。
我国对进口废物的管理规定主要有:根据《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国家环境保护局和联合制定有《关于严格控制有害废物转移到我国的通知》,禁止将国外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到我国内进行危废处理。如果需要进口该公约附件一所列名的危险废物作原料、能源或者再利用的,报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从全国危废处理能力缺口的分布来看,我国危废处理市场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由于这一区域经济发达,危废产生量较大,因此集中了我国大部分的具有危废处理潜质的企业,但即使是这一地区,供需也未达平衡。
危废处理水泥固化法
水泥固化是以水泥为固化剂将危险废物进行固化的一种处理方法。水泥中加入适当比例的水混合会发生水化反应,产生凝结后失去流动性则逐渐硬化。水泥固化法是用污泥(危险固体废物和水的混合物)代替水加入水泥中,使其凝结固化的方法。
对有害污泥进行固化时,水泥与污泥中的水分发生水化反应生成凝胶,将有害污泥微粒包容,并逐步硬化形成水泥固化体。可以认为,这种固化体的结构主要是水泥的水化反应物。这种方法使得有害物质被封闭在固化体内,达到稳定化、无害化的目的。
水泥固化法由于水泥比较便宜,并且操作设备简单,固化体强度高、长期稳定性好,对受热和风化有一定的抵抗力,因而利用价值较高。
水泥固化法的缺点:水泥固化体的浸出率较高,通常为10-4~10-5g/(cm2.d),因此需作涂覆处理;由于油类、有机酸类、金属氧化物等会妨碍水泥水化反应,为固化质量,加大水泥的配比量,结果固化体的增容比较高;有的废物需进行预处理和投加添加剂,使处理费用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