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设立一家文化公司,是否可以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先开展相关业务经营活动?

新浪微博
QQ空间
豆瓣网
百度新首页
取消

2014年6月,作出部署,要求“进一步清理和压缩现有前置审批事项,将其中的大多数改为后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并实行目录化管理制度”,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的“先证后照”制度作为我国企业登记管理制度中长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开始逐步退出舞台。
2014年以来,分3批次将15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改革。根据“先照后证”改革要求,浦东上海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市工商局下发的“先照后证”审批事项148项及保留前置审批86项目录,大力推进“先照后证”改革,进一步促进注册登记便利化。
同时,根据《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要求,同步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2016年1月1日起,浦东新区实施“双告知”机制,即经营范围涉及后置审批事项的,对申请人进行书面告知;申请事项涉及区级机关审批职能的,通过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每日推送给审批部门。
如文化公司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应当依法报经相关审批部门审批后,凭许可文件、证件向登记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如经营范围涉及后置审批事项的,应当在登记注册后,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许可文件、证件,方可从事此项业务。

明动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为你提供的“设立一家文化公司,是否可以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先开展相关业务经营活动?”详细介绍
在线留言

*产品

资质审批

*详情

*联系

*手机

资质审批信息

VIP推荐信息

热门搜索

上海转让租赁>上海公司转让>设立一家文化
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
触屏版 电脑版
@2009-2024 京ICP证10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