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出口清关的一般流程及各时段需提供的材料:
一、订舱
危险品出口报关一般需要货主提工作日将以下文件传真给负责帮助出运的货代公司。
1、 海运托书;
2、 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3、 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4、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
二、需要注意的是:
1、海运托书上应注明中英文品名、箱型、危险品级别(CLASS NO.)、联合国危险品编码( UN NO.)、货物包装、以及特殊要求,以方便申请舱位和危险品申报;
2、如果涉及到转运,需要向船公司确认中转港是否有限制;
二、提供申报资料
提前7个工作日(非进口桶提前4个工作日)提供货物的申报相关资料正本:
1、 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注:不同品名应一一对应;)
2、 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三、出口危险品报关
须提前3天提供出口报关相关资料正本:
1、 核销单;
2、 发票;
3、 装箱单;
4、 报关委托单;
5、 出口报关单;
6、 货物的情况说明书(出货人需书面介绍此货的用途,以及具有的特性等);
扩展资料:
危险品出口清关注意事项:
1、危险品出口之前,需要向货代提供危险品说明书(危险品说明书中包括中英文品名、危险品级别、危规页码、联合国编号),由货代向海关询问港口是否接受此种危险品。
2、如果港口接收此种危险品,可着手安排订舱事宜。
3、订舱之前,我司须填写一份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登记申请表及包装鉴定申请表,如果公司已在港口所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注册就不必填写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登记申请表,
但需在包装鉴定申请表上盖我司公章,将两份文件交给工厂,由工厂向当地商检局提出申请,办理海运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鉴定。
4、订舱时,除了正常的单据外,还须提供以下单据:危险品货物中英文说明书(副本)、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鉴定结果单(纸箱包装)注:有时需提供装箱证明。
5、订舱时如果危险品不同类,则危险货物的订舱按各类不同危险特性分别办理订舱配船,以便船方按各种不同特性的危险货物按照国际海运危规的隔离要求分别堆装陨运输,以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