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方式的选择与应用
危险废物处理方法概述
对于某种废物选择哪种的、实用的方法与诸多因素有关,如废物的组成、性质、状态、气候条件、安全标准、处理成本、操作及维修等条件。虽然有许多方法都能成功地用于处理危险废物,但常用的处理方法仍归纳为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热处理和固化处理。
1、物理处理:物理处理是通过浓缩或相变化改变固体废物的结构,使之成为便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形态,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增稠、吸附、萃取等方法。
2、化学处理:化学处理是采用化学方法破坏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从而达到无害化,或将其转变成为适于进一步处理、处置的形态。其目的在于改变处理物质的化学性质,从而减少它的危害性。这是危险废物终处置前常用的预处理措施,其处理设备为常规的化工设备。
3、生物处理:生物处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固体废物中可降解的有机物,从而达到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生物处理方法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和兼性厌氧处理。与化学处理方法相比,生物处理在经济上一般比较便宜,应用普遍,但处理过程所需时间长,处理效率不够稳定。
4、热处理:热处理是通过高温破坏和改变固体废物组成和结构,同时达到减容、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的目的。其方法包括焚化、热解、湿式氧化以及焙烧、烧结等。热值较高或毒性较大的废物采用焚烧处理工艺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回收焚烧余热用于综合利用和物/化处理以及职工洗浴、生活等,减少处理成本和能源的浪费。
5、固化处理:固化处理是采用固化基材将废物固定或包覆,以降低其对环境的危害,是一种较安全地运输和处置废物的处理过程,主要用于有害废物和废物,固化体的容积远比原废物的容积大。
6、各种处理方法都有其优缺点和对不同废物的适用性,由于各危险废物所含组分、性质不同,很难有统一模式。针对各废物的特性,可选用适用性强的处理方法
如何区别一般废物运输车与危险废物运输车
危险废物在操作、储存、运输、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在处置不当时会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带来重大威胁的废物。危险废物具有可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毒性、爆炸性、反应性、感染性等特性。
简单地从人类的角度来说说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都是由人类活动产生的,一般废物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小或者有潜在危害小,只是目前还没表现出来,而危险废物对人类的危害大。
危险废物运输车的方法:
危险废物的鉴别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危害特性鉴别法;二是危险废物定义法。
如何怎鉴别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
根据危险废物的定义,某种废物只要具备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危险特性就属于危险废物。所谓危险特性鉴别法,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通过测试废物的性质来判别该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由于危险特性种类较多,从实用的角度通常主要鉴别废物的腐蚀性、可燃性、反应性、毒性这四种性质。
上海危废处理-上海危废处置
现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共包括46大类479种危险废物。其中:HW01—HW18以及HW48、HW49、HW50是按危险废物产生来源进行分类:HW19—HW40以及HW45、HW46、HW47是按危险废物含有的成分进行分类。
46大类危险废物分别为:废物、废物、废药物()、农药废物、木材防腐剂废物、废与含废物、热处理含氰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多氯(溴)联苯类废物、精(蒸)馏渣、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新化学物质废物、爆炸性废物、感光材料废物、表面处理废物、焚烧处置渣、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含铍废物、含铬废物、含铜废物、含锌废物、含废物、含硒废物、含镉废物、含锑废物、含碲废物、含汞废物、含废物、含铅废物、无机氟化物废物、无机废物、废酸、废碱、石棉废物、有机磷化合物废物、有机废物、含酚废物、含醚废物、含有机卤化物废物、含镍废物、含钡废物、有金属冶炼废物、其他废物、废催化剂。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或液体废物。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将危废由原来的49类362种调整为46大类479种,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废物和其他危险废物等。
危废处理关乎国民健康与生态安全,我国对危废领域的重视度正在不断提升,随着环保政策趋严,危废处理的要求正在提高。由于我国危废处理产业起步晚,目前行业还存在的发展空间。在2018年政策收紧的情势下,危废行业将持续高速发展。
中国危废产生量分析近年来,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总体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根据环保部数据,2016年,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多达5347万吨,而危废的产生量和处理量之间存在缺口。
危险废物的包装
上海危废处理-上海危废处置
危险废物产生者在将危险废物运往处理、处置场所进行处理、处置之前进行适当的包装并贴有危险废物标签。
1、 液体、半固体的危险废物用包装容器进行装盛,固态危险废物可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进行装盛,并存放在符合本要求的暂存设施之中。
2、 同一包装容器、包装袋不能同时装盛两种以上的不同性质或类别的危险废物。
3、 包装容器完好无损,没有腐蚀、污染、损毁或其它能导致其包装效能减弱的缺陷。
4、已装盛废物的包装容器应妥善盖好或密封,容器表面应保持清洁,不应粘附任何危险废物。
5、 液态危险废物宜用盖顶不可掀开的带有液体灌注孔的容器(桶或罐)装盛。塑胶或钢制成的桶或罐是常见的包装容器。
6、 烟尘、粉尘等易扬散的危险废物应用密封的塑料袋或带盖的容器进行包装,并采取适当的防扬散的措施。
7、 为运输方便,包装容器的容量一般不应超过230公升。储罐、储槽等固定式危险废物储存容器的容量可不受此限制,但此类储存容器在使用前应征得的批准。
8、 包装容器和包装袋应选用与装盛物相容(不起反应)的材料制成,包装物坚固不易碎,防渗性能良好,并且不会因温度,温度的变化而显著软化、脆化或增加其渗透性。
9、 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不可转作它用,经过消除污染处理并检认定无误后方可盛装其它危险废物。
10、 如果危险废物采取运输工具如槽车进行运输,且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因未进行适当的包装而产生污染危害,可向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在运输过程中免包装处理。
11、 所有设计、材料及构造经审通过或者其各项指标均符合交通部公路、水路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盛装过用作生产原料的化学危险品的空容器经妥善清洗后可用来盛装与原来盛装物的性质类似的危险废物,如盛装过的空塑料桶可用来盛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