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8日,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舟山市分别接到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公安厅的线索核查指令,反映舟山市定海区某港口服务公司非法收集废矿物油,可能通过某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非法转移至外省,存在违法犯罪嫌疑。
舟山市、定海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立即组建联合专案组,快速落实联合会商、督办、打击工作机制,对企业车间、码头、油罐等进行突击检查,委托检测机构对涉案车辆装载的废矿物油进行鉴定,现场查扣转运油罐车2辆。
经查,涉案嫌疑人徐某、常某与两家企业达成协议,计划借用涉案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经营许可资质,通过中介物流租赁油罐车装运船舶清舱产生的废矿物油,以经处置利用后的再生润滑油基础油的名义非法转移至山东,已输送400余吨至该危废经营单位,另有部分已装车运往外省。
联合专案组立即在某高速口设卡,成功拦截转运油罐车1辆,并通过危废转移联单、车辆及人员轨迹研判,获悉另外3辆转运车已于当天离开浙江进入江苏境内,随即连夜驱车拦截。
4月9日凌晨和4月10日上午,联合专案组分别在三地(涉江苏2地和山东1地)成功追回其余转运车辆及废矿物油150余吨,及时阻止了危险废物跨省非法处置危害后果的发生。
危险处理、处置的定义
危险废物的处理,是指通过一种或多种物理、化学手段,将危险废物中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物质分解为无害成分,或转化为毒性较小的化学形态的过程。
危险废物的处置,是指将危险废物置于与环境相对隔绝的场所、避免其中的有害物质危害人体健康或污染环境的过程。
危险废物的处置,是指将危险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其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处置危险废物的办法主要有地质处置和海洋处置两大类。海洋处置包括深海投弃和海上焚烧。陆地处置包括土地耕作、储存或储留地储存、土地填埋、深井灌注和深地层处置等几种,其中应用多的是土地填埋处置技术。海洋处置现已被国际公约禁止,但地质处置至今仍是常采用的一种废物处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