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江西瓷业公司先后两次成立。 次成立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 江西巡抚柯凤石向清建议,以官为主,政商合股。 瓷厂经营,厂址设在竹山北麓的御窑厂内,于光绪荣申年间(1908年)正式投产。 旧系统仍用于生产。 纹饰规整严谨,具有光绪官窑风格。 第二次创建于宣统二年(1910年)由张继之、袁秋芳、芮君华发起。 据统计,它由河北、湖北、江苏、安徽和江西五省共同举办。 聘请奇门公生康达主持公司业务。 它比其他几家瓷器公司规模更大,产品种类也更多。
江西瓷业公司成立于清代末年运行到新中国成立。官民合办模式,以取代原来的御窑厂,标志着中国制瓷业进入企业化时代,公司聘用了一大批原御窑厂的能工巧匠。
尤其是包括了珠山八友在内的一批瓷绘名家参与绘画,使得瓷业公司不论是艺术瓷和日用瓷的质量水平别的窑口瓷器,享有民国官窑的赞誉,是民国制瓷业的。
江西瓷业公司瓷器底款大都采用釉上红彩或蓝彩的图章款。其款识有青花款,也有红彩,蓝彩或墨彩款;有手书体,也有图章款。排列形式有六字直向一行,六字直向两行,十字直向两行,六字横向三行,十二字横向三行,八字横行四行,采用边饰有双圈框,无圈框,书写字体均为楷书。 款识书写前期十分讲究,从字体结构上分析,瓷业公司有人员书写。随着规模产量的增加,手书来不及了,因而就采用红彩图章款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