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要递交哪些生产许可材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在线填报)。
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或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生产加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1、企业需取得合规的营业执照;
2、有固定的生产加工厂房;
3、有合格的生产工具;
4、有相关负责生产的管理人员;
5、取得合格的环评报告。
当然在进行实际的审批的时候审查是非常的严格的,在提交审批材料之后是到实际的场地进行勘察了。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包括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6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每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构成了对该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企业审查办法。
申证材料汇总审核:产品审查部或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收到企业实地核查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后,对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合格企业与不合格企业分别进行上报。总局发证产品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省级发证产品上报省质监局。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生产企业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当覆盖所申请生产的产品;
有相应的技术人员;
有相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
有相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申请发证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报告应为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1年内的合格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为所申请产品单元(或产品品种,具体详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的型式试验报告、委托产品检验报告或监督检验报告当中一类报告。所提交型式试验报告或委托产品检验报告的项目应当覆盖现行有效的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