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高延性混凝土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安全可靠、
经济合理,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高延性混凝土的原材料控制、性能要求、配合比设计,以及采用高延性
混凝土加固房屋建筑和一般构筑物的砌体结构和混凝土构件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其他行
业工程的加固可参照使用。
1.0.3 高延性混凝土适用的环境温度不宜超过 90°C。采用高延性混凝土加固后构件的耐火
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有关规定。
1.0.4 高延性混凝土的加固设计及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等效抗压强度 equivalent compressive strength
试件单轴受压试验时,采用等效受压荷载计算所得的平均抗压强度。
2.1.7 等效抗压韧性 equivalent compressive toughness
试件单轴受压试验时单位体积的变形能,可作为高延性混凝土抗压韧性的评价指标。
2.1.8 等效弯曲强度 equivalent flexural strength
试件弯曲韧性试验时,采用等效弯曲荷载计算所得的抗弯强度。
2.1.9 等效弯曲韧性 equivalent flexural toughness
试件弯曲韧性试验时等效弯曲强度与挠跨比的乘积,与等效弯曲强度一起作为高延性混
凝土弯曲韧性的评价指标。
2.1.10 材料强度利用系数 strength utilization factor of material
考虑加固材料自身变形能力砌体及在二次受力条件下其强度得不到充分利用所引
入的折算系数。
2.1.11 高延性混凝土面层加固 structure member strengthening
在原结构构件表面增设一定厚度的高延性混凝土,提高结构整体性、结构构件承载力和
抗震能力的加固方法。
2.1.12 配筋高延性混凝土面层加固 structure member strengthening with reinforced high
ductile concrete layer
在原结构构件表面增设一定厚度的配筋高延性混凝土,提高结构整体性、结构构件承载
力和抗震能力的加固方法
高延性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延性混凝土材料生产厂家应提供型式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或
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2 高延性混凝土用于砌体结构和混凝土结构加固时,应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验。
3 高延性混凝土在施工时,应按产品要求的用水量拌合,不得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添加
水。
4 高延性混凝土材料在应用过程中,应避免操作人员吸入粉尘和造成环境污染。
3.0.2 高延性混凝土加固砌体结构和加固混凝土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砌体结构或混凝土构件经可靠性鉴定或抗震鉴定确认需要加固时,应根据鉴定结论
和委托方提出的要求,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按本规程的规定和业主的要求进行加
固设计和施工,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高延性混凝土采用合成纤维作为增韧材料,合成纤维应为单丝纤维或粗纤维。纤维不
应对人体、生物和环境造成危害,涉及与生产、使用有关的安全与环保问题,应符合我国相
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4.1.2 制备高延性混凝土所用合成纤维的规格宜符合表 4.1.2 的规定。
表 4.1.2 合成纤维的规格
外 形 公称长度(mm) 当量直径(μm)
单丝纤维 4~15 12~50
粗纤维 15~60 >100
4.1.3 合成纤维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4.1.3 的规定
配合比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高延性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同时满足试配强度和韧性的要求,并应满足高延性混凝土
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的设计要求。
6.1.2 高延性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并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相
关要求。
6.1.3 高延性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以干燥状态骨料为基准。
6.2 原材料规定
6.2.1 高延性混凝土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6.2.2 高延性混凝土的骨料宜为中砂,细度模数宜为 2.3~3.0。骨料含水率应小于 0.5%,含
泥量不应大于 1.0%,泥块含量不应大于 0.3%。
6.2.3 高延性混凝土宜采用减水率不小于 25%的减水剂。
6.2.4 宜复合掺用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等矿物掺合料;粉煤灰等级不应低于 II 级。
6.2.5 高延性混凝土中纤维的体积率不宜小于 0.5%,且应以试验结果终确定。